读状物诗,必先看风势气韵,次究法格高低。杜甫的《房兵曹胡马诗》,不靠琐细摹写,只状神韵风骨,以至于词气落落、飞腾万里之境界,实在是状物诗中的千古佳作。
房兵曹胡马诗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古人有句话,叫“画鬼容易,画犬马难”。为什么?因为没人见过鬼,画鬼画得再粗拙丑笨、异想天开,也很难被挑出错误来;而狗和马这种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家畜,稍有一笔疏漏,就会十分扎眼。画犬马难在得其形,写犬马难在得其神。形似尚有法可求,神似则无定法。在此诗中,杜甫以三法得其神:一为以点带面,二为动静结合,三为虚实相依。
以点带面
马者,庞然大物也,若从头到脚,细细写起,只怕三天三夜也写不完。故杜甫写马,只写三个点。第一为血统:“胡马大宛名”。大宛为西域古国,素产良马,汉武帝求之不得,怒而派李广利西征大宛,流血百里,方得其种,于《史记》有载。有了这一层传奇色彩,此马还未出场,已令人心驰神往。
第二为骨相:“锋棱瘦骨成”。古人认为马非痴肥蠢物,以神气清劲为佳,不在多肉。而这匹大宛马的骨头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必非凡马。
第三为马耳:“竹批双耳峻”。古人认为马耳要小而锐,如贾思勰《齐民要术》中就说:“马耳欲小而锐,状如斩竹筒。”此马两耳便如斜削的竹片一样尖锐,配合上锋棱的骨相,锐气毕现。
血统、骨相、马耳,三点带面,胡马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入读者心里。其余如毛色、眼睛、蹄爪,一概不写,都留给读者去想象。一千个人心中或许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一千个读者心中的胡马无一不是气韵飞动、骁腾万里——这就是所谓的“得其神”。
动静结合
前边写的虽都是静态的马,但其飞腾之势已经跃然纸上了,于是下一句顺理成章引出其动态:“风入四蹄轻”。这是从骑手的视角说的。为何?若在平地看骑手飞驰,必是感觉胡马风驰电掣、四蹄生风;唯有从骑手的角度,方会感觉马是不动的,是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马蹄仿佛不是踩地,而是踏风,既与前文的瘦骨和小耳相呼应,也暗示了其平稳轻盈,寥寥数字,便令读者浅尝了一回纵横驰骋的滋味。
虚实相依
前四句是实写,后四句则全为虚写了。“它所向无阻,不怕路途遥远,可以将生死托付于它。”良马贵忠,自古如此。的卢一跃过檀溪,绝影宛城救曹操,都是范例。而“万里可横行”一句,境界全开,既是写马奔腾万里,也是写人建功边疆,人马至此合为一体,不分彼此。写此诗时,诗人正值青年,漫游齐赵,从中可见其“飞鹰走狗、裘马轻狂”之气概。而大唐方盛,国强民富,无论杀鸡屠狗、寒士书生,皆渴望为国效力,开疆扩土,其盛世气概,于此诗中也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