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户主情况时,需要根据家庭成员与户主的具体关系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关系及其填写方式:
户主本人
如果填写的是户主本人,直接填写“户主”即可。
户主的配偶
填写与户主的关系时,应写明“户主的配偶”。
户主的子女
包括儿子和女儿,可以填写为“户主的子女”或具体称谓如“长子”、“长女”、“次子”、“次女”等。
户主的父母
填写为“户主的父母”。
户主的祖父母
填写为“户主的祖父母”。
户主的外祖父母
填写为“户主的外祖父母”。
户主的兄弟姊妹
填写为“户主的兄弟姊妹”或具体称谓如“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
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填写为“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集体户口的情况
如果是在集体户口中,户主可以是任意一人,其他成员与户主的关系填写为“其他”。
示例
假设一个家庭的情况如下:
户主:张三
配偶:李四
子女:张甲(长子)、张乙(次子)
父母:王五(父亲)、赵六(母亲)
祖父母:陈七(祖父)、周八(祖母)
外祖父母:吴九(外祖父)、郑十(外祖母)
兄弟姊妹:张丙(哥哥)、张丁(妹妹)
那么,在填写户主情况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填写:
1. 张三,户主
2. 李四,户主的配偶
3. 张甲,户主的子女
4. 张乙,户主的子女
5. 王五,户主的父母
6. 赵六,户主的父母
7. 陈七,户主的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