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不予邮寄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危险物品:
包括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生发水、柴、生漆、农药、稀土粉、同位素及容器、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
如军火、警具、金银等。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尸具(包括骨灰)、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容易腐烂的物品:
如鲜鱼、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各种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各种货币。
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不适应邮递条件的物品,如计量电度表、显像管、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灯泡、热水瓶等。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信息,以下物品通常是不允许邮寄的:
气体类、粉末类、液体类的化工产品及其任何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性、爆炸性等危险品。
玻璃制品如电影机、幻灯机灯泡、电子管等。
有磁性的物品。
有发射功能的物品,如遥控器、对讲机、手机等。
某些固体、光盘、奶粉等。
邮局人员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物品。
建议在邮寄物品前,仔细查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或其他相关邮政机构的禁限寄物品清单,以确保物品符合邮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