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卫生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指导和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畜禽养殖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检验,防止进口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卫生造成危害。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工商总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国家药监局:
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地方标准的公布。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管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的系统工程,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