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上限
职工医保:300元/月。
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600元/月。
报销比例
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
大型综合医院(大点):经小点转诊报55%;未经转诊报45%。
小点转诊到大点可多报10%。
职工医保参保人
到“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
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45%。
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可多报10%。
居民医保
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40%,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分级,从60%到20%不等。
慢性病报销
在职职工慢性病报销85%。
退休人员慢性病报销65%。
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其他注意事项
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
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医疗机构能够享受到合理比例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同时通过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