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警违章通常指的是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如电子警察、卡口摄像头等)自动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信号灯规定,如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
2. 违规占用专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3. 违反禁止标线,如压实线、跨越实线等。
4. 逆向行驶。
5. 随意变更车道。
6. 超速驾驶。
7.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8.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9.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10. 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如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等。
当电子警察或卡口摄像头抓拍到上述违法行为后,会记录相关信息,并在五日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违法者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