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去世后,户口的注销应当在 一个月内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城市:
在葬前需要完成注销手续。
农村:
在一个月以内需要完成注销手续。
暂住地:
若公民在暂住地死亡,暂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会通知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注销。
此外,对于不同情况下的死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有所不同。例如,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或死因不明的,需提供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建议在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时,尽早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