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扣留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驾驶机动车辆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
驾驶疑似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认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受到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的;
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因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时,也可以对驾驶证进行扣押。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上述违法行为,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