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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转户口要哪些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20:50    

在武汉转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投靠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

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

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6周岁;

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

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投靠亲属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收(抱)养子女

学龄前儿童、弃婴;

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现役军人;

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学生落户登记

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积分落户

外来人口的分值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申请落户。

买房落户

在武汉市全款购买房子或者还清贷款可以申请落户武汉。

创业落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学历落户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这些条件涵盖了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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