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的分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以下是常见的分类方法:
1. 按照法律性质分类:
公法:涉及国家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私法:涉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2. 按照法律形式分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3. 按照法律效力分类:
强制性法律:必须遵守的法律,如刑法、民法等。
非强制性法律:可以自愿选择遵守的法律,如合同法、商标法等。
4. 按照法律层级分类:
宪法位于法律层级的最高端,其他法律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5. 按照法律内容分类:
实体法: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程序法: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6. 按照法律的国际因素分类:
国际法: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
国内法:在一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
7. 按照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分类:
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
不成文法: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而不具有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8. 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分类:
普通法: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
特别法: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
9. 按照法律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分类:
国内法: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
国际法: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
10. 按照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分类:
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
不成文法: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而不具有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11. 按照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分类:
根本法:即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12. 按照法律的专业方向分类: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
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法律(事务)。
国际法。
刑事司法。
监狱学。
涉外法律(事务)。
经济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
以上分类方法有助于理解法律体系的构成和各个领域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