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罚款: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税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在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时,罚款金额可在2000元至1万元之间。
逃税、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假开具发票:
对于这些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是未缴税款的一定倍数,具体倍数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有此类行为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时,罚款金额可在2000元至1万元之间。
拒绝或阻止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若拒绝或阻止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时,罚款金额可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
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
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若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税务机关还可以依法处以其他种类的罚款,例如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建议在遇到税务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