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房屋所有权证》:
这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共有权证》:
这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他项权证》:
这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地产权证》:
在一些情况下,房屋产权证书可能包括《房地产权证》,这是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并颁发的证件。
《房地产共有权证》:
与《房地产权证》类似,这是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并颁发的证件,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
《房地产他项权证》:
这是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并颁发的证件,证明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证书的颁发和使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