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传票 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用来通知答辩人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它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传票的具体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直接送达是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被传唤人签收的方式,这是最常见的送达方式。
收到法院传票后,被传唤人应当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积极应诉:
被传唤人应当认真研究传票内容,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签收传票:
尽管传票可以邮寄送达,但最好还是亲自签收,以确保诉讼流程的顺利进行。
咨询律师:
被传唤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法院传票是诉讼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被传唤人应当认真对待,并按照传票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