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治安案件, 超过六个月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将不予受理。
对于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报案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追诉时效期限如下: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因此,刑事案件在上述期限内未报案的,将不再受理。
建议:
对于治安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及时报案,以免错过受理时限。
对于刑事案件,应尽早报案,以免因超过追诉时效而丧失追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