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
包括结婚前自己攒钱买的房子、车子、存款等,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例如工伤、车祸(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军人的退伍费、伤残补助金等,这些赔偿是给你个人的补偿,离婚时不用分。
个人专属的生活用品:
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各自的衣物等,这些日常个人专用的东西,离婚时不拿来分割。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家里老人立遗嘱说某套房子或者某笔钱只给你一个人,或者有人明确把财产赠与给你个人,那这些财产就是你的,离婚时对方拿不走。
特殊约定的财产:
如果结婚前就商量好哪些财产归谁,并写在协议里,那离婚就按协议来,不用重新分。
其他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的:
例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具有人身属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出的不分割财产的情况,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双方有特别约定,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财产只归一方,那么这些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