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档案在退伍后的存放地点 取决于个人的选择以及是否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存放地点:
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
当兵期间档案在团里的军务股,师里是军务科,军里是军务处。退伍后,档案会先放在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领取自主择业费后,转入劳务市场。
乡镇、街道民政所或乡武装部
如果政府没有安排工作,民政局优抚办会将入伍档案移交到这些单位保存。
就业单位
如果退伍后被组织安排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档案一般存放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人才中心
如果退役后通过社会、推荐就业或其他方式进入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工作,档案会由安置办转移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武装部和民政局
对于自主择业或没有找到工作的退役军人,档案一般存放在武装部或民政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从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无工作的退役军人可以将档案交给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来管理,这样档案就不会丢失,并且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县一级人民武装部
退役军人的档案统一在县一级人民武装部统一管理,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均在县人武部管理。
社保局县的档案馆
支付社会保障金和领取养老金的退伍军人,其档案可以存放在社保局县的档案馆。
建议:
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建议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的人事部门。
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或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如果档案丢失或需要查询,可以联系当地的武装部、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