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包括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散布虚假信息。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诽谤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他人名誉,避免散布虚假信息。若发现他人诽谤自己,可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