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是指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这一政策主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具体退税条件包括:
境外旅客:
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
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退税物品:
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以及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退税金额: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时,应当同时符合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的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退税率为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11%或8%。
建议:
境外旅客在计划离境前,可以咨询当地退税商店或机场的退税代理机构,了解详细的退税流程和所需材料。
退税物品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在购买时应当仔细查看物品是否在允许退税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