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或锁定的蓝字发票 :如果蓝字发票已被作废、已被认定为异常扣税凭证或已锁定(即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则不允许发起红冲。增值税用途为特定情况的蓝字发票
如果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或“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则不允许发起红冲。
如果蓝字发票的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则不允许发起冲红。
数电发票中特定情况的发票
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
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
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或“注销”状态的发票:
在发起红冲时,如果对方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或“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则不允许发起红冲。
未抄税且未记账的纸质发票:
如果是纸质发票,满足作废条件的发票当月可以作废,跨月需要红冲。但如果是增值税电子发票(包括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即数电票),无论是否跨月都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仔细检查发票的状态和用途,确保符合红冲条件,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票无法正确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