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警告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
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
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擅自泄露公司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
违反公司财务制度。
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行为
对同事无礼、谩骂不尊重他人;
工作时间从事兼职工作并影响本职工作;
在严禁烟火的工作点吸烟;
员工在公司内侮辱人格、谩骂他人等发生打架斗殴恶性事件。
违反学校纪律行为
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旷课一天以上;
无故不交作业10次以上及经常抄作业;
在课堂上吵闹,影响教学;
侮辱同学人格,取绰号,外出打游戏机;
有乱写乱画、乱扔乱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