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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秦律细密严苛,那么秦律究竟是什么样子?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4-20 13:11:58    

在我们初中、高中学习历史时,都会学习到有关秦律的内容,秦律在课本上占的篇幅不多,而且名声不好,课本上对于它的评价多是细密严苛残酷,是统治者统治人民的工具,轰轰烈烈的秦末农民大起义与秦律的严苛细密是脱不开关系的。

都说秦律细密严苛,那么秦律究竟是什么样子?下面请听给您说说秦律。

秦律是非常细密严苛的

一、秦律到底有多细密?

要说秦律有多细密,日航君的回答就是,要多细密有多细密。

在发掘的云梦秦简中,可见秦律包括《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仓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内史杂》、《尉杂》、《行书》、《属邦》、《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律》、《牛羊课》、《傅律》、《敦表律》等。

这是秦有的法律条文,已经划分得如此细密严苛了。但是这还没完在,在法律条文之外,还有着对于条文的解释,这也被归于秦律的一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在云梦秦简中发现的《法律答问》就是这样一种法律文书。

另外,地方政权发布的申明法令的补充文件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这些律法有一些已经失传,仅仅留下来了名字,但是我们从这些诸多的律例的名字中仍可以感受到秦律的复杂细密。

云梦睡虎地发掘出了很多有关法律的秦简

我们可以举几个典型例子,如秦律连你穿什么鞋子都要给你规定一下,在《法律答问》中有以下记载:

毋敢履锦履。何谓锦履?律所谓者,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锦履,以锦缦履不为,然而行事比焉。

这就是说,法律规定人民不可以穿锦履。什么是锦履呢?根据秦律,锦履就是上面绣花的用丝布做的鞋子就是锦履。你看,在法律之中连穿什么鞋子都要管,可见秦律的细密。

再举一例,在商鞅变法后,秦律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这就更加细密了,连你走路迈多大步子都要予以限制。

另外,秦律中还有“妄言者无类”,“诽谤者族”的记载,就是说只要你是妄言,不论你说了什么话,都要被判刑;诽谤他人的人,甚至会被处以灭族的极刑。

秦律对于人们看什么书,该怎么看书也有规定。如“敢有挟书者,弃市。”,“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也就是说,如果你携带或者是讨论不该看的书,你就会被捉起来送到人多的闹市之中当场处死,“杀鸡给猴看”。

还有我们大家所熟知的陈胜吴广因为大雨而耽误了日期的事情,在《徭律》里是如此规定的: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

也就是说,如果误了期限的话,少说要交几千钱的罚款,这对老百姓来说根本就是难以承受的重大压力。

秦代严苛的法律最早来源于商鞅变法

这时候就有人会问了,秦律如此严苛,执行起来一定很难吧,会不会最后是法不责众就没有用了。还真不是,秦国真的是在严格地执行秦律,因为秦律实在是太过严苛,因此人们一不小心就会犯错,最后达到了“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地步。曾经在《苏秦列传》中,形容齐国人多时用了“摩肩接踵,挥汗如雨”,十分形象;而秦国罪犯多用了“赭衣塞路,囹圄成市”,也十分形象,当时秦国的罪犯之多,塞满了道路,可以跟热闹的集市的人相比了。

综上来看,秦律的细密程度确实是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细密很多。这样细密的秦律在人民的生活之中织成了一道大网,人民一不小心就会陷入这道网中遭到处罚。

秦律的细密让无数人身陷囹圄

二、秦律到底有多严苛?

秦律严苛也是出名的,大家之前都学过《陈涉世家》这篇文章,里面有“失期,法皆斩”的记载。仅仅是误了时间,按照秦律就要斩首,还是成百人的斩首,可想而知秦律是多么严苛。

秦律秉承的是法家“轻罪重罚”的思想,对于很微小的罪行,也要用很重的刑罚去处置人。法家为何要提出这种思想?这就有点像“以杀止杀”的感觉了,法家想做的是“以刑止刑”,即通过重刑处罚让人民不敢犯罪,按照商鞅的说法就是:

“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

秦律秉承了法家“轻罪重罚”的思想

虽说乱世要用重典,但是在秦平定了天下之后,依然采用重典的方式,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困难。

如“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

这个就是说,五个人一起偷东西,如果分赃的时候,每个人分到的钱超过了一钱,那么就要斩掉左脚趾。

再看这一条:

“甲盗不盈一钱……乙见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一盾的概念,虽然现在已经不能考,日航君推断大约应该是几千钱。也就是说,你看见了别人偷东西却不举报,你就要被罚几千钱。

再比如

“或盗采桑叶,赃不盈一钱,可论?赀徭三旬。”

如果说你偷偷采了桑叶,贼赃不够一钱,你就要被罚徭役三旬。一旬大约是十天,也就是说你采了不到一钱的桑叶,就要被判徭役一月。

秦律的严苛,可见一斑!

另外,秦律的严苛性,不仅体现在轻罪重罚,还体现在刑罚种类的多样残酷。在我们现代社会,似乎死刑都成为了一种需要商榷的重大问题,更不要说更为血腥更加残酷的绞刑或者是斩刑了。但是在秦朝之时,刑罚格外严酷血腥,丝毫不顾及人民感受。

秦律的严苛最终引发了大泽乡起义

据统计,秦国实行的刑罚不下二十余种,日航君摘录部分于下:

“斩左止”(斩掉左脚趾),“劓”(割鼻子),“宫”(宫刑),“笞”(用竹板打人),“车裂”(类似于五马分尸),“黥”(在脸上刺字),“弃市”(当众处死),“腰斩”,“枭首”,“剖腹”,“囊扑”(装入袋子中打死),“烹”,“绞”,“蒺藜”,“诛九族”,“连坐”,“坑杀”等。

这些刑罚多是血腥可怕,十分野蛮,并且多是当众举行,可以给人心理以重大冲击,通过这些刑罚,确实可以起到以刑止刑的作用。但是也因为这些刑罚过于严苛,导致秦国百姓生活困苦,秦末的农民大起义爆发的原因与这些刑法的实行脱不开关系。

商鞅、李斯等秦国重臣都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三、秦律重法家而轻儒家

秦律之中一个颇有有趣的特点就是重法家思想而轻儒家思想。前面日航君说过一个法家思想的体现,即“以刑止刑”。不同于后世法律,在秦律之中,不太重视儒家的伦理道德。

我们听一些故事,都会听到某某人为父母报仇,杀掉了某某人,县老爷感其孝心,因此赦免其无罪;另有某某人因为对父母不孝而被县老爷处以重刑。这就充分体现了儒家伦理思想对于法律审判的影响。

“二十四孝”就是儒家伦理的很好体现

但是在秦律之中,这种儒家伦理的影响就不太明显了,如: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

这个就是说,孩子告自己的父母,臣下告自己的主人,这种诉讼是不予受理的。这一看,会让人觉得这还是顾忌到了儒家伦理啊,但是当我们拿唐律来比较的时候,会发现其实在唐律之中,儒家伦理色彩格外浓厚,如子孙状告长辈,妻子状告丈夫,都被视为违反伦理的行为,状告者要被处以绞刑,由此一对比,就可以发现这种区别了。

另外,秦律还鼓励妻子状告丈夫,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允许妻子杀丈夫。如“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再如“夫为寄豤,杀之无罪。”在秦律之下,没有“三从四德”,也没有“妻为夫纲”,有的就是赤裸裸的法律。

法律在儒家的影响下,说实话还有有着一定的变通性和人情味的;但是秦律之下,因为受到法家的影响,有的就是赤裸裸的法律,不谈人情,不说废话,甚至格外严酷残忍,后人评价法律“刻削,毋仁恩和义。”

司马迁本人对于秦律评价不高

四、总结

法律的制定本来应该是保护人民、捍卫人民权益,但是在秦律之中,法律却成为了地主阶级捍卫自身利益,压迫人民的工具。

正是由于秦律如此严苛,秦国人民人人自危,最终陈胜吴广起义的导火索也是由于秦律太过严苛,人民被压迫得太重。

杀人者人恒杀之,通过严苛的法律来统治人民的秦帝国,最终也会葬送在这种严苛的法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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