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可以通过村(居)委会代为申请,村(居)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乡镇政府。
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街道)会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可能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
评议公示
调查结果会提交给低保民主评议工作组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报告。
评议通过后,申请结果会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
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依法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法律依据
申请低保的法律依据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12345电话咨询办理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