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病理报告和诊断证明。
保险合同原件。
其他根据不同的疾病和保险公司要求的材料,如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审批表。
门诊患者需出具的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保险公司或医保中心,以确保理赔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