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无偿赠送的物品或服务,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但如果赠送方要求开具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赠送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便核对信息。
2. 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说明赠送物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3. 将《开具发票申请单》提交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为其开具发票。
4. 开具发票时,赠送方需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税率根据当地政策和赠送物品的性质而定。
5. 发票开具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发票寄送给赠送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送方要求开具发票,必须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否则税务部门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另外,如果赠送方将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可以正常开具发票给收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