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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的可诉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9:46    

法的可诉性是指 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尤其是法院和仲裁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当法律中规定的权利被侵犯或滥用、义务被违反时,法律必须提供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尤其是专门的法律机制,使得诉求人有可能通过司法机构如法院来保障其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

具体来说,法的可诉性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可争讼性:

任何人均可以将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根据。法律必须是明确的、确定的规范,才能作为争讼的标准。

可裁判性(可适用性):

法律能否用于裁判作为法院适用的标准,是判断法律有无生命力、有无存续价值的标志。缺乏可裁判性的法律,即使不是完全无用的法律,至少也是不符合法律之形式完整性和功能健全性之要求的法律。

救济程序和手段:

法律必须提供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使得当事人在权利被侵犯或义务被违反时,能够通过司法机构获得有效的救济。

综上所述,法的可诉性是法律实施和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它要求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并且建立相应的司法机构和程序,以便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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