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生育产假规定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假: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多胞胎产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纯母乳喂养假: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综合以上信息, 成都的生育产假总天数为188天。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顺产产假:98天
生育假:60天
纯母乳喂养假:1个月(按30天计算)
因此,孕妈一般可以休98天顺产产假 + 60天生育假 + 30天纯母乳喂养产假 = 188天。如果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