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变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赔偿损失:
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变质食品的商家退还其购买食品的价款。
额外赔偿:
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计算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首负责任制: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销售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追偿权:
如果赔偿金是由生产者支付的,销售者在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是由销售者支付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请确保在提出赔偿要求时,消费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购买的食品确实存在变质情况,并且导致了其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害。如果消费者没有受到损害,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更换商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