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工费
增加工作量的计算增加部分人工费。
发生窝工事件的窝工费。
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机械费
增加工作时的机械台班费。
窝工时按机械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进行索赔。
材料费
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材料费。
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利润及利息
因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
索赔款的利息(如错误扣款的利息)。
分包费
分包人的索赔费,应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规费税金
工程内容变更或增加时,可以就规费税金进行索赔。
其他费用
停工人工费、窝工费、机械租赁费、周转料具费用、管理费、利润、企业管理费、员工住房租金、临时设施费等。
这些费用都是因为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的额外工作或损失,因此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索赔款项和计算方法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