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指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机动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大型汽车:
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
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
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如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特种车:
包括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等。
摩托车:
包括普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
卡车:
包括货运卡车、拖车等。
公共汽车:
包括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车等。
出租车:
包括传统出租车和电动出租车等。
旅游观光车:
如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
工程车:
包括各种用于工程作业的专用车辆。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机动车,例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它们虽然具有动力装置,但根据特定标准被排除在机动车定义之外。
以上信息提供了机动车的详细分类和定义,帮助理解机动车的不同类型及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