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持股关系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借贷资金关系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经营控制关系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一方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管理关系
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家庭关系
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第1至5项关系之一。
其他共同利益
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关联交易类型
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金融资产的转让。
可疑交易特征
和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相符的。
短期内两个账户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且交易金额达到大额交易标准(如现金交易达到5万,公户转账200万,私户转账境内50万,境外20万)。
税务关联关系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公司法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这些认定标准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