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非法开采是指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无证采矿:
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行为。
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采矿的行为。
擅自开采保护矿种:
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越界采矿:
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违反采矿许可证上所规定的采矿地点、范围和其他要求,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矿山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取得合法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方法进行开采。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