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设计,特指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一概念在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具体来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种设计可以是产品的整体形状,也可以是产品的局部形状,还可以是产品的图案或色彩设计,或者是这些元素的组合。关键在于这些设计必须是新的,具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样的外观设计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总结来说,专利设计是一种法律概念,它保护的是产品外观的创新性和美感,同时要求这种设计在工业上是可应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