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的判决书送达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审理情况及结果:
当庭宣判并立即送达判决书
当被告缺席开庭且法院当庭宣判时,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给被告和原告。
当庭宣判后10日内送达判决书
若法院择期宣判,则应在宣判后10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普通程序下缺席判决的判决书送达
在普通程序下,若法院在六个月内审结案件且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简易程序下缺席判决的判决书送达
在简易程序下,若法院在三个月内审结案件且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公告送达后的判决书送达
若因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送达判决书,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60日即视为送达,之后判决书须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当庭宣判且立即送达判决书的情况下,判决书须在 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若择期宣判,判决书须在 10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若通过公告送达,则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60日后视为送达,之后判决书须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审理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书的送达,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