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
预征知情权
农民有权知道土地被预征的相关信息,包括预征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
调查结果确认权
农民有权确认土地调查结果,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申请预征听证权
农民有权申请预征听证会,对预征方案提出意见和异议。
参与报批权
农民有权参与土地征收的报批过程,对报批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批复结果知情权
农民有权知道土地征收的批复结果,包括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
土地补偿知情权
农民有权知道土地补偿的具体情况,包括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
调查结果核准权
农民有权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准,确保调查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补偿方案听证权
农民有权对补偿方案进行听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要求公告权
农民有权要求征收方依法进行公告,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拒绝补偿登记权
农民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补偿登记,维护自身权益。
安置手续权
农民有权依法获得安置手续,确保安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农民有权对补偿标准提出争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