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期限届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
未缴费终止
专利权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年费,通常会有一定的宽限期,但如果在宽限期内仍未补缴,专利权将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可能出于战略考虑或经济原因,主动向专利局提交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总结:
专利权的终止主要原因是期限届满未续费、未按时缴纳年费及滞纳金,以及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了解这些原因有助于专利权人更好地管理其专利,避免因疏忽或策略失误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