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上市,也称为“退市”或“摘牌”,是指 证券交易所依据国家法律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由,撤销或终止已上市证券的上市资质。简而言之,就是上市资质的撤销。
终止上市的情形包括:
1.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公司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一旦生效,公司的股票将不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产品、盈亏等并不因退市而产生改变。投资者应当了解,终止上市并不等同于公司的破产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产,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并运作。此外,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并且公司仍然有资产重组的权利。
对于投资者而言,终止上市可能意味着其投资损失,因为股票将无法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然而,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份的转托管服务继续持有或转让其股份。因此,投资者在面临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况时,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