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赠予房产时,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免征增值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这三项附加税费是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由于赠与行为免征增值税,因此这三项附加税费也免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受赠人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房产赠与(含遗赠)需缴纳印花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0.05%的税率缴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契税
房产赠与(含遗赠)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依当地规定执行。受赠人作为产权承受人,需按房屋市场价值或税务机关核定价格缴纳。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建议
如果赠与对象是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赡养人,则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赠与对象是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受赠人需要缴纳契税(3% - 5%)和印花税(0.05%)。
在办理房产赠与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