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逮捕意味着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认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此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补充侦查。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嫌疑人社会危害性不大,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
没有犯罪事实。
不逮捕的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需要注意的是,不逮捕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或情况,嫌疑人仍然有可能被起诉和判处刑罚。此外,不逮捕也不等同于不起诉,因为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