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罪犯: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缓刑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执行刑罚,但要求其接受一定的教育和改造,并遵守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假释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在其刑期未满时,提前解除其监禁,让其回到社会,但在一定期限内仍受监管和约束。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暂时将其从监狱或其他监禁场所释放,但在一定期限内仍须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社区矫正。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这类罪犯因被剥夺政治权利,需要在社会上服刑,并接受社区矫正。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这些措施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可能性,并提高其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