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也称为虚假合同,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虚假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非真实性:
合同并非由合同上署名的双方或多方真实意愿达成。
伪造性:
合同可能通过伪造、篡改或虚构合同内容等手段制作。
欺诈性:
合同签订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或其他利益。
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如果涉及欺诈行为,可能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假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并且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