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制员工,也称为劳务派遣工或临时工,是指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这些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实际工作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制员工制度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并随着全球化和劳动市场的变化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在中国,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派遣制员工制度得到了快速发展。
劳务派遣制员工的特点包括:
临时性:
劳务派遣工通常为临时性工作,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辅助性:
劳务派遣工通常用于辅助正式员工完成一些非核心或专业性工作。
替代性:
在特定情况下,劳务派遣工可以替代正式员工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用工单位则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使用派遣员工,但不需要承担这些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总结来说,派遣制员工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其劳动关系和管理事务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而用工单位则支付服务费用并使用这些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