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医保,就享受医保报销政策,这里重点说一下住院报销,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具体又是怎么计算的呢?而且同一个疾病,同一家医院,治疗方法也一样,但报销的费用却不一样。这样的种种情况总让患者和家属们摸不到头脑:
- “政策不是规定可以报销到80%吗,怎么我算完只有60%呢?”
- "我实际的报销这么少?不对吧,政策不是这么定的啊”
- “为什么我的报销比例并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呢?”
- “我们两个是同样的疾病,为啥最后出的钱不一样呢?”
这里有两个概念: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他们两个是不能划等号的,即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住院费用的构成包含以下几部分:
住院总费用(1):这个大家都知道不用解释;
可报销费用(2):使用医保三大目录内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产生的费用;
不可报销费用(3):使用医保三大目录外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产生的费用;
可报费用(4):可以直接应用于政策报销比例的费用;
不可报费用(5):通常包括起付线和医保三大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即基于可报销费用(4)的比例;
实际报销比例,通常参保人通过医保报销的金额与医疗总费用计算得出。
因此可见: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实际报销比例
举例来说:李大爷作为退休职工可以享受92%的报销比例,那么他【最终需要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可报费用】+【可报费用中的不可报部分+可报费用中的可报部分×(100%-92%)】,而不是大家通常认为的【最终需要个人支付的费用】=【总费用×(100%-90%)】。
更为具体的例子展示给大家:
在职职工小刘住院治疗,共花费10万元,其中甲类费用5万元,乙类费用4万元(自付比例为10%),医保目录外费用1万元(不可报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1000元。
住院总费用(1)=100000元
可报销费用(2)=50000+40000=90000元
不可报销费用(3)=10000元
可报费用(4)=(50000+40000*(1-10%)-1000)*80%=68000元
不可报费用(5)=40000*10%+1000=5000元
因此医保不能报销的费用(即:个人负担的费用):100000-68000=32000元;
实际报销比例:68000/100000=68%,比规定的80%比例低一些。
小提醒:对于个人负担的部分中,起付线是不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的,但乙类药的10%是可以走个人医保账户的;
对于同一个疾病,报销费用不一样的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地区政策之间的差异、职工和居民差异等。
- A地区职工报销比例80%,居民报销比例70%;
- B地区职工报销比例85%,居民报销比例65%;
- 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差异,起付线不一样
- 异地就医情况等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