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
包括各种可以移动的财产,如车辆、家具、电器等。
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
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特定动产:
指那些具有特定性质或用途的动产,如珠宝、艺术品等。
其他财产权:
包括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对于这部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也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查封财产时会遵循法律规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并且不会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如果您对具体的查封措施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