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立案后,执行的时间要求如下:
普通案件
财产保全后,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案件不是上诉案件,则可以在立案时间的三个月内执行完毕。
特殊情况
如果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中止执行的情况,则中止执行的时间应当扣除。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必须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并且应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延长申请。
紧急情况
对于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综上所述,保全立案后的执行时间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非上诉案件则可以在三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有中止执行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对于紧急情况,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