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忠于党、平如水、利于民”工作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检察“双进”工作要求,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着眼早、实、结、治持续发力,及时就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绘就检察履职新“枫”景。
一、着眼于“早”,首办机制防信访矛盾“积聚上行”。
压实首办责任,着力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做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一是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行集“四大检察”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做到标识、流程、台账“三统一”,机构、人员、场所、设施“四齐备”,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五规范”。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电、不漏一事。群众信访实现 7 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二是深化信访受理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组织控申部门干警对《信访工作条例》及《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实现信访案件受理标准化、接访行为规范化、办理流程透明化,努力做到“初访” 即“终访”。合理安排“检察长接待日”,在大厅公开院领导接访日程表、公示牌,明确接待时间和地点,确保接待效果。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线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对接,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到综治大厅坐班,面对面解决群众诉求;线上实现12309服务热线与12345便民热线衔接,畅通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借助综治中心视讯系统连接城乡社区,点对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二、着眼于“实”,实质化解遏信访矛盾“久拖不决”。
“实”是解决信访矛盾问题的关键,用心用情用法处理群众诉求,实质性化解信访“老大难”问题。一是强化重复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开展重复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清仓”行动,组织干警下沉镇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持续推动重复访及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二是强化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通过听证员等第三方释法说理,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晒出来”,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促化解,全力为信访群众解“法结”化“心结”。张某某控告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信访案件,检察长接访后组织公开听证会,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三是强化“1+N”多元化司法救助。以“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联动各方、应救尽救、有力有效、双赢共赢”为总体原则,积极融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对生活确属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1+N”多元化司法救助。实打实解决群众现实困难,让其短期问题得到缓解,长期困难得到帮扶。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救助金24.5万元。
三、着眼于“结”,领导包案助信访矛盾“案结事了”。
坚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院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定期听取、研究突出问题。坚持“真包案、真化解”“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为包案而包案”“凑数包案”。一是带案下访,沉到一线“解难题”。对化解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工作机制,深入调查分析,充分了解案情和信访人需求,找准问题症结,靶向发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4年由检察长包案成功化解了袁某某长达八年的信访矛盾,并自愿撤回所有信访材料,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二是群众约访,架起检民“连心桥”。坚持以效为重,要求解民之困有速度,来访群众根据诉求,可预约院领导接访,既避免了盲目信访、重复信访,又提高了接访效率。对院领导能够现场答复的问题,予以现场办理答复;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思路,在期限内给予办理。三是主动巡访,预防矛盾“暖民心”。紧扣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由院领导带队组织干警下沉镇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同时,开展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活动,针对妇女群体,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普及妇女维权法律知识;针对务工人员,重点解读劳动合同签订、劳资纠纷处理、劳动维权渠道法律常识;针对未成年人群体,重点向家长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家长的法治意识,通过对不同群体开展专项普法,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着眼于“治”,反向审视促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针对涉检信访案件,全面开展反向审视工作,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原因,促进司法办案质量提升。一是工作流程制度化。明确控申案件、信访事项工作应当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审查、实事求是、纠错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群众反映可能存在执法办案质量问题的其他涉法涉诉的控告申诉案件、信访事项,采取个案分析、类案分析的方法,重点审查原案办理中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理念、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以及法律文书等方面是否存在瑕疵或者错误,以及办案问题背后是否存在社会治理工作不足等问题。二是源头治理法治化。结合办理的信访案件,控告申诉部门通过落实领导包案、听证、调查核实等方式,针对容易引发信访的关键点,全面梳理排查原案在各执法环节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和申诉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内外监督规范化。控申部门加强内外沟通协作,将反向审视工作与防范、纠正司法不规范工作相结合,强化内外监督和自我纠错,同时与规范司法行为相结合,及时汇总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倒逼检察官规范司法行为。
通讯员:肖飞 严晓航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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