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辞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以下是辞职时可能涉及的赔偿处理情况:
经济补偿
若您因非过失性原因(如公司未缴纳社保等)辞职,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于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若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专项培训费用赔偿
如果您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并与之签订了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未满时辞职,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赔偿。
违约金
如果您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限或竞业禁止条款,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其他可能的赔偿
如果您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直接损失,如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辞职时必须具有主观过错,赔偿通常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在处理辞职赔款时,请确保您了解所有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纠纷解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