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使用面积:
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活动的净面积总和。
辅助面积:
建筑物各层平面中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总和。
结构面积:
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套内建筑面积:
包括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户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如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门卫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楼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
其他部分:
如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部分如楼梯下方空间、公共通道等不计入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房屋的层高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对于不规则围护物如阳台、挑廊等,其外围水平投影超出底板外沿的情况,应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伸缩缝、沉降缝等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非垂直墙体,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
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参考信息,并按照最新的发布时间进行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