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现场表演权:
著作权人有权控制其作品的现场表演,例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作品的现场演出。
机械表演权:
著作权人有权控制其作品的机械表演,即通过录音机、录像机、电脑等机械设备来播放作品,例如播放音乐CD、MP3、视频等。
表演权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是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此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总结来说,表演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在公众面前进行演出和播放的权利,涵盖了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形式,并且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