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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发票如何抵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8:07:08    

当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抵扣:

已认证情况

如果您在发票丢失前已经进行了认证且认证相符,您可以凭借销售方提供的盖有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在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未认证情况

如果您在发票丢失前未进行认证,您需要先凭借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您可以使用该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在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联或抵扣联单独丢失

如果您仅丢失了抵扣联或发票联中的一联,可以使用另一联的复印件,并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作为相应的凭证。例如,丢失抵扣联时可以使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同时丢失两联

如果您同时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您可以凭借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请确保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直接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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