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福利是指单位或雇主免费或低价提供给员工的各种实物产品和服务折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免费或低价提供的工作餐;
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搬家费;
发给雇员的用于工作的服装;
发给雇员的免费煤炭;
单位缴纳的水电费;
上下班交通工具;
职工子女入学的教育赞助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发放实物福利并不禁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物所得也要并入工资奖金等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实物福利是单位买进时已经进行了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的,需要进行进项转出;如果是自产产品,则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市场价或销售平均价的17%处理。